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主办,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承办的“多维视角下的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 2019年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专题研讨会”于2019年11月14日在上海北外滩航运服务中心举行。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China Oil Pollution Compensation Fund, 简称“COPC Fund”)成立于2012年,旨在解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并最终建立中国特色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自2016年起,已成功举办连续举办了三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专题研讨会”。本年度研讨会主要聚焦《海商法》修订中新增的“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章节内容和制度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
来自中国社科院、交通运输部法制司、清华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法院等单位的多位专家、教授,围绕《海商法》的修订情况、从“山宏12”轮油污事件看代位求偿制度、“达飞佛罗里达”轮与“舟山”轮碰撞案件的高院再审判决、船舶油污事故清污人的法律地位与清污费用求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等数个热点问题在会上发言。
上午的会议由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周舫震主任主持。
下午的会议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防处张春昌副处长主持,并作总结发言。
上海通立海事服务有限公司(T&A Marine)总经理黄振堂船长应邀与其他来自法律界、保险界、航运界等的50余名专家学者一同出席此次研讨会。期间,黄振堂船长积极参与讨论,并就目前国内船舶的油污责任保险机制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的实施提问,并发表个人意见。